| 来自: 时间:2008年10月07日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
今天下午,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和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举行新闻通报会,通报石门嘉陵江大桥将于10月10日起更换斜拉索施工,工期十七个月,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对施工区域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1、2008年10月10日0时至施工结束全天禁止载重量5吨(含)以上货运车辆通行石门嘉陵江大桥。 2、根据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03年6月发布的《关于实行主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管制的通告》规定,每天7时至22时,禁止载重量0.6吨(不含)以上的货运车辆通行石门嘉陵江大桥。 3、施工期间对桥梁实施监测,需临时封闭石门嘉陵江大桥。具体封闭时间提前2天向社会发布。 交警提醒,通行施工区域的车辆,请自觉按照交通民警、施工现场人员的指挥通行。严禁超车、超速和乱停乱放,广大驾驶人和市民给予谅解支持。
记者 王勇毅 |
|
|
|
|
| 站内搜索 |
 |
|
| 相关新闻 |
 |
|
| 便民服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