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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110职责及接处警程序
来自: 时间:2007年05月16日 【字号: 】 【打印】 【关闭

 
(一)110的职责:

  公安110的职责(服务范围):要是受理正在发生的、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突发性事件,或者灾害事故的报警以及群众的紧急求助。110主要有接处警和指挥调度两大职能(接警、处警(处理警务):有警必接、接警必出、处警快速;指挥调度:及时、准确、恰当),以达到对社会治安的有效控制。

(二)110的性质:

  公安110的性质是:公安机关“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的、以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服务人民群众为主要工作的公安专门工作部门。

(三)110接处警工作程序。

  1、接警记录。接警人员按照何人、何地、何时、何因、何果等要素要求,简明扼要迅速问清情况,做到询问报警人的姓名、住址、单位、联系方式、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基本情况。
2、判断案情。接警人员根据询问的情况,应对案件(事件)的性质迅速和出判断,遇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科长和值班主任。
3、迅速下达处警指令。根据案件(事件)性质,按照就近、属地、分工、联动等处警方案,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处警指令。
4、督促处警反馈。主动了解处警情况,及时收集反馈信息。
5、登录接处警过程。按要求对接处警全过程进行计算机登录和同步录音。

(四)报警类型和处置办法。

  1、群众求助报警。接警后按联动单位的职责分工,通知有关联动职能部门及时处置。
2、民事纠纷。指令就近巡警或派出所调解处理。
3、治安案件。指令辖区公安机关指挥室或处警队进行先期处置,之后移交辖区派出所立案查处,并视情况协调“120”等有关联动单位配合处置。
4、刑事案件。接警后根据情况分三种处置:一是发案时间不详的、不是及时发现的,直接通知辖区分局指挥室安排出警;二是现行案件,立即调动就近处警队出警,捕捉现行,保护现场,并及时指令辖区分局或派出所前往受理;三是特大案件,立即调动就近处警队、派出所出警,同时视情况指令刑警、特警、武警等警力同步进行现场勘查和采取堵卡拦截等措施,并立即报告值班局长和值班主任,由局领导指挥有关部门前往现场,组织侦破。
5、火灾、交通事故。接警后立即通知消防或交警处警,必要时通知有关联动部门配合处置。
6、重大突发事件、严重暴力犯罪案件、重大治安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接警后按有关预定工作程序处警。
7、加强请示报告。凡遇重特大的情况,值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核准情况,及时报告值班科长和主任,由科长提出处置建议,报值主任审核后,按主任审核意见,迅速报告值班局领导和分管领导;遇情况特大重大,同时要报告局主要负责人,但遇紧急重大情况,仍按“先期处置权限”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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