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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批准交警何思宏为革命烈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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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时间:2008年09月18日 |
9月8日,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巴南区交警何思宏为革命烈士。 今年4月23日晚,重庆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在全市开展了 “渝安”4号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交警巴南区支队在渝南大道八公里路段设置了检查站, 严查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辆上路行驶、驾驶盗抢嫌疑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晚20时20分,一辆没有开启车灯牌照为渝B02229的小货车(该车未参加年度检验;驾驶人张小莹系醉酒后驾车并超速行驶)径直冲进检查站,向正在搭档执行任务的民警何思宏撞来。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民警何思宏用右手猛推协勤队员到安全岛上得救,何思宏却被小货车撞出十多米远重重倒地,身负重伤,经抢救无效于2008年4月24日凌晨2时30分光荣牺牲,年仅39岁。 何思宏生于1968年9月,男,重庆市合川区人,生前为交警巴南区支队民警,二级警督警衔。他用宝贵的生命,谱写了一曲人民警察可歌可泣的浩然正歌。 记者 王勇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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