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法分子通过复制电话号码的方式骗取受害人信任,进而诈骗钱财,民警呼吁广大市民提高警惕。
案例一:2008年12月1日上午9时50分,万州区某小学校长吴某接到号码为5822XXXX的电话(区教委号码),后又改用区教委某副书记电话1389629XXXX打来,对方自称是区教委副书记,为了推广远程教育,他帮该小学联系了40台电脑,但学校必须在上午11时前将“部分设备费用和运输费用”共计4万元,打到一个户主叫“王明”的私人账户上,否则他就将这批电脑安排给其他学校。因为吴校长听对方说话的声音与区教委某书记的声音相似,立即与副校长等人商量后,将4万元现金存到了“领导”指定的账号上,但随后他就再也联系不上该号码了。当他向区教委领导核实时,才知道被骗,查账发现4万元钱已被人取走。
案例二:12月1日,市民黄先生3次接到自称是市车管所巴山内分所的电话声称:黄先生的轿车有两次违法记录在案,需要缴纳400元的罚款,并要求他将罚款打到一个账户上,逾期不交将每天收取滞纳金。半信半疑的黄先生又按该号码打过去,话筒里传来:“您好,这里是重庆市交通管理局车管所巴山分所”的电话录音,黄先生终于相信并到银行将400元汇入对方指定账号。随后黄先生到车管所巴山分所咨询时发现被骗。车管所巴山分所表示:公安机关车管部门只有在车辆年审、转移登记、变更等情况下,才当面要求车主消除交通违法,绝对没有通过电话催交罚款的情况,更不可能通过咨询电话通知车主交款。
【民警提醒】 现在骗子利用科技手段复制被骗对象熟悉的电话号码,再通过电话获悉存折密码或要求汇款,请广大市民面对此情况时一定要核实对方信息的真伪,防止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