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0日,重庆等38个城市荣获公安部、科技部联合授予的 “科技强警示范城市”称号。
根据《全国公安机关2003—2008年科技强警工作规划》(公发[2003]14号)确定的任务,公安部、科技部于2006年联合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确定在包含重庆在内的38个城市开展第二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仅仅两年时间,在重庆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该市公安机关上下一心,以强烈的机遇意识,全面深入实施科技强警战略,不仅圆满完成了既定的建设任务,顺利通过了公安部、科技部联合考评组的考核验收,而且,通过两年创建工作的开展,该市公安队伍科技应用水平和维护稳定、服务发展能力取得新的突破,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