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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十一”黄金周“叫停”29家娱乐场所
来自:宣传中心 时间:2008年10月06日
  

  “未经消防部门许可,一网吧擅自开业且拒不接受整改,单位被依法查封,负责人被行政拘留,事后,后悔莫及……”国庆黄金周期间,总队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行动,对忽视消防安全的单位负责人给予了行政拘留,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场所依法进行了停产停业停止使用或查封,有力的震慑了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在全社会引起了较强反响。
  为确保群众过上一个安全有序、欢乐祥和的“十一”黄金周,重庆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消防安全工作。10月3日受市政府副市长刘学普的委托,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王泰来率市应急办、消防、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的公共娱乐场所开展了消防安全检查。检查中,针对江北区好乐迪量贩式KTV和快车道酒廊出现的疏散通道堆放大量杂物,通道出口被餐馆座椅占用,影响人员疏散等问题,当即给予严厉批评教育,并责令当场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节日期间,为深入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保证全市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绝对安全,万无一失,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安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庆黄金周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总队积极采取检查、巡查、督查、驻查的“四查”方法,确保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实现全覆盖,并组成7个督查组全天候对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及区县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明确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实,甚至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没有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和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直接追究当地主要领导的责任;凡由督查组发现的静态火灾隐患或严重动态火灾隐患,严格实施过错责任倒查,对因消防监督不到位、工作不负责、监督措施不落实以及不作为、乱作为而未存在的火灾隐患,予以严肃追究。同时,全市各级消防部门在国庆节期间,每日在对公共娱乐场所开展错时检查次数3次以上,并主动协调安监、文化、工商、旅游等部门,每天组织2个以上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所有公共娱乐场所,集中开展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通过全天候严查火患、强有力的整治力度和工作措施,分别对丰都县的天龙网吧因未经消防部门许可,擅自开业,下发整改通知书后且拒不接受整改,单位被依法查封,负责人被行政拘留;对巴南区李家沱南庭花园的释放自我KTV,万盛区新田路的流金岁月酒吧,彭水县的阿郎生活会馆,高新区人和街道万年路14号的金梦缘KTV,云阳县的火月亮歌城,江津区城南综合市场的灵动娱乐厅,万州区的赤道演艺歌城、再回首休闲中心,涪陵区的诗雨水吧、独约歌城等29家公共娱乐场所因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灭火疏散应急预案落实不到位,“六小场所”失控漏管,消防设施损毁等依法给予了“三停”,杜绝了国庆期间火灾事故尤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据统计,“十一”黄金周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共检查单位2244个,发现隐患1169处,责令当场整改500件、限期整改669件,实施行政处罚38件,警告19人,罚款124000余元,行政拘留1人,“三停”29家,查封1家,彻底整改了一批火灾隐患,严厉查处了一批消防违法行为,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了国庆期间火灾形势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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