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08年7月28日至2008年8月17日对重庆市南岸区南山旅游公路3#水毁点(即南山一棵树观景台上行100米左侧崩坡处)进行山体崩坡处理,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决定自2008年7月28日22:00至2008年7月29日6:00,对南山旅游公路南山立交桥路口至四中路口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禁止一切车辆通行,请广大驾驶人员提前安排好行驶路线,择道行驶。
在施工区域内需通过车辆,请自觉按照交通民警、施工现场人员的指挥通行。施工路段禁止超车、超速行驶和乱停乱放。如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处罚。因工程施工给广大市民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支持。
特此通告。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