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将于2008年7月23日至2008年8月16日期间对重庆石板坡长江大桥南立交F匝道(南岸区江南大道至南岸区滨江路匝道)的伸缩缝进行整改,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决定自2008年8月3日0:00至2008年8月5日0:00,对重庆石板坡长江大桥南立交F匝道实行交通管制,禁止一切车辆通行,请广大驾驶人员提前安排好行驶路线,择道行驶。
在施工区域内需通过车辆,请自觉按照交通民警、施工现场人员的指挥通行。施工路段禁止超车、超速行驶和乱停乱放。如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处罚。因工程施工给广大市民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支持。
特此通告。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