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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我市申请永久居留的程序
来自:重庆消防总队指导处 时间:2009年04月10日 【字号: 】 【打印】 【关闭
  在我市的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资格,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   2、4张2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3、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申请人在申请后6个月内进行身体检查健康证明书;   5、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6、其他与申请人身份相应的申请材料。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自受理之日起,将依据规定的申请条件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报公安部审批。公安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决定。经公安部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由公安部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人在境外的,由公安部发给《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申请人持该确认表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D”字签证,入境后30日以内向受理其申请的公安机关领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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