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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居民应当就近申请出国护照
来自: 时间:2008年02月29日
我市居民应当就近申请出国护照
为了进一步便民利民,在我市所有区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均可以受理辖区居民的出国(境)申请的基础上,自去年6月以来,重庆市公安局陆续向19个区下放我市居民申请赴港澳部分审批权限,今年2月1日,受公安部委托,我市9个区承担普通护照审批权。为此,我市居民因私出国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俗称因私护照),应当在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递交申请材料和领取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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